案情簡介2013年6月起,韓某指使他人先后注冊成立上海浦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浦德公司)、上海金滌投資管理有限公司(以下稱金滌公司),未經國家有關機關批準,在上海市浦東新區(qū)、長寧區(qū)、嘉定區(qū)、寶山區(qū)等地開設門店,組織業(yè)務員采用發(fā)放傳單、口口相傳等方式,承諾5%-20%年化收益率,銷售債權轉讓、收益權轉讓等理財產品,向不特定公眾非法募集資金。經審計,截止2019年12月份,王某彪作為上述公司
吳某、韓某強經與凌某等人合謀,通過凌某經營的“魔房寶”網絡借貸平臺等渠道以上述橙家公寓項目名義發(fā)布借款標的,已拆分借款期限、超限額借款、借新還舊等違規(guī)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金額共計人民幣7000余萬元,截止案發(fā)目前尚未兌付金額共計150萬元。三個項目均已經虧損、資金鏈斷裂后,明知無歸還能力仍繼續(xù)通過上述方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吸收資金共計1600余萬元。
準備多個微信號,拉人入設計好的微信炒股群。公司員工扮演不同角色,引導、誘騙被害人相信群內“講師”的炒股指引,后引導至虛假的期貨平臺,陳某博涉案53.3萬元。經時律師努力,判處有期徒刑五年。
蔡某借款12萬卻簽下25萬的借條,到期未還款被起訴,借款人無奈報警。靜安法院上報高院以后,定性為套路貸案件。時律師向法院提出徐某樂從犯以及犯罪未遂的辯護意見,靜安法院最后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。
方某通過中介對外謊稱持有萬科南橋傳奇樓盤的房源,以改名費、中介費等名義騙取34名被害人購房款2294.8萬元,完全可以判處無期徒刑,經時律師努力,法院判處方某有期徒刑14年6個月。
2016/10,周某良出借3.8萬簽借條10萬,轉出10萬又讓對方取現歸還,幾次平賬以后,向被害人索取188萬索得好處費15萬。時律師提出付某俊是從犯而且是打工的,最后判處其4年有期徒刑。
典型的一起古董詐騙案,謊稱能高價出售收藏品古董,帶被害人交鑒定費后,以鑒定書結論不符合要求等搪塞,涉案200余萬。經時律師努力,該案取保成功并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,緩刑1年6個月。